关 于开展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的通知
巡 察 公 告
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 年3月7日起至2023 年5月19日对沙商贸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 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、区委有关要求,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沙商贸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 的来信来电,重点是关 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 的举报 和反映。其他不属 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 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由沙商贸公司党委 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:15915337260,受理电话 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,下午2点至6点;设专门邮政信箱: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金融路一巷11号沙商贸公司行政楼6楼中心会议室,邮编518000,信封上注明“区委第一巡察组收”;在沙商贸行政办公楼一楼设置1 个“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”。同时,设置了电子邮箱ytdyxcz@yantian.gov.cn。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 年5月19日。
为加强对巡察组 的监督,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,号码22747786,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 的反映,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 年5月19日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。
特此公告。
区委第一巡察组
2023 年3月7日